第(3/3)页 “也不知是谁的主意,这建设商行,竟然以府邸建设完成为准给工匠发酬劳。” “此前雇佣契约闹的风风火火,关中之内各商行并没有掀起风浪,均遵从朝廷政令,可是吧,大多数百姓大字不识,根本就不知道认识甚至不了解契约内容便签字画押。” “而这建设商行,便不以月薪资酬劳确定契约,而是以完工查验验收合格之后,发放契约。” “这不,此前不少百姓已经与诸多勋贵商行们签订雇佣雇佣契约,那些商行哪里敢顶风作桉,极少有违抗,如数付约。” “这一些百姓拿到工钱,且数目不小,盼头可期,左右这炫耀一番,那些和建设商行签订雇佣契约的百姓,便心生不满。” “这官员府邸建造,规模庞大,少则半年多则数年的,有几个工匠便将建设商行告到了县尉。” “县尉其实大多数情况下,也是受制于郡守,冯世杰授意将此事压了下去,并保证,只要完工一定如数支付酬劳,绝不拖欠。” “可毕竟,建设商行新立,诚信不足,但因为有少府和郡守的支持,规模在极短的时间内规模变得极其庞大。” “各县均有此类问题的发生,且不少急需工钱的百姓,揪着按月发放酬劳不罢休,便将此事闹到了郡尉。” “这,毕竟郡尉不受制于郡守,反复衡量也拿捏不定,便整理各县卷宗,送到了廷尉司。” “老臣也拿捏不定,按雇佣契约来说,并没有严格规定必须按月雇佣工人,按雇佣契约约定支付酬劳。” “也就是说,建设商行签订契约的方式,并没有问题,只要按照约定,完工之后支付酬劳。” “但是吧,老臣琢磨了那雇佣契约,觉得有点不妥,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项,便是验收。” “这验收之事,全凭少府查收官员一句话,倘若这只要验收不过,那么工匠便无法完工。” “尤其是,以目前建设商行的工匠数量,甚至日益壮大,这积累的酬劳,可不是一笔小数目。” “但凡稍有差池,恐酿成大祸。” 李斯解释完,嬴城也反复看了几遍奏折,忍不住的感慨道:“呵,果然,我大秦的官员,可真是人才济济啊!” 李斯也听出来了嬴城的嘲讽之意,也是笑道:“单论此法而言,能想出如此主意的人,的确不失为人才!” “但就是思虑不周,着眼于眼前之事,全然不顾他日之事,这样一个新立的商行,其中各部均未设立,若是胡氏督办,老臣反倒是放心许多,可这建设商行,人心难测,又属于朝廷监察之外,很难做到没有贪墨的情况。” “到那时,可就不是几万钱的事情,那是千万钱之事,数以万计的工匠。” “只不过,官员府邸和学府的建设,想要速成,也只有少府拥有这般的组织能力。” “而律法并没有明确雇佣契约酬劳必须按月支付,这就是其中要权衡之处。” 嬴城摇了摇头,叹道:“既然律法未定,便允其存在,既然雇佣契约签订没有问题,便将上诉者驳回吧。” “其中律法补充,等下次修订律法之时候,以作补充,再行勒令其更改。” “这其中情形,当初修订律法之时,也有预料,只不过,此法虽然有利于民,却又不利于发展,一些建设时间长,量大,需要的钱财也是庞大,而此次立法又将工匠薪酬进行了提升,加重了投入成本。” “因此,这才没有限制以月支付,但对雇佣契约进行了补充,若是工匠非故意违约,雇佣方自当如数支付酬劳,并不构成违约。” “若是工匠急需用钱,解约另寻他处便是。” “廷尉司真正需要关心的是,未按月支付酬劳的雇佣方,凡有所告,严肃处理,如此,一月与数月,便无区别。” 嬴城摇头,并不赞成廷尉司以同情的心理,迫使商行修改雇佣契约,这有违律法的公正。 而且他认为,拖欠薪酬的问题,并非雇佣契约存在问题,恰恰相反的是,是执法的问题。 即便是,他知晓,诸如设立什么劳动司,监察司等也可以做到监督薪酬问题。 但他并没有设立这种部门,而是直接将此事归入了廷尉司的管辖范围。 一为告,二为理,三为判,只要廷尉司将此事处理妥当,在十倍薪酬及共同谋利中所获利润百分之三十罚款之下,廷尉司不会放任不管。 要知道。 罚款可是直接入了廷尉司囊中。 只要律法为公,违背律法者付出代价,薪酬之事根本不用朝廷去关注操心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