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可后来,这位兄弟在一次任务中不幸殉职身亡,除了部队里的追悼金之外,沈祐还私自掏钱给她开了一间小餐馆,并把兄弟的话转述给她,现在她带着孩子认真经营着那餐馆,日子过得也不错。 看着真实生动的在自己身前,而非仅仅出现在回忆里的人。 沈祐抬眸认真的打量了她一下。 她的长头随意捆起,好像除了上班的时候会梳得妥贴一下之外,只要在家或许放假,她都是十指为梳随便绑起来就了事,但这凌乱在她身上不会让人觉得邋遢,反而带着一丝女人味的慵懒。 她的身板有些娇站直了也到不了他的下巴处,此时她身上套着他宽大的睡衣,颈脖处优美的线条掩埋在衣领处,让人忍不住想要窥探。 衣袖被她随意卷起在手臂处,露出洁白的手臂,深色的睡衣显得她的肤色更白了。 而再往下看,她的一双笔直而又纤细的小腿裸露在空气外,脚踝处贴着两处膏药,而她的脚上正蹬着一双男式拖鞋,四十几码的鞋在她三十六的脚未免显得过大。 每次女人穿着男人的衣物的时候,都会让男人有种莫名的兴奋或怜惜感,也许觉得她们实在是太小了,得放在掌心呵护才行。 对了,拖鞋他竟也忘记买了。兴许当初买下这间房子的时候,压根就没想过会住进女主人。他只是想自己在烦闷想要逃离的时候能有个窝罢了。 苏烟将一盘菜舀起递给沈祐,嘀嘀咕咕说了一句:“别站在这里偷懒,端出去。” 沈祐接过,听话的出去。 而苏烟却不曾想过,在他的心里,早已开出一场旖旎的戏剧。 当苏烟端着菜出来的时候,发现刚才洒了一地汤的地板已经被处理干净了,干净得就像不曾洒过汤一样,苏烟忍不住给沈祐丢去一个赞叹的目光,没想到,他竟也是这种居家小能手。 沈祐理所当然且心安理得的收下她的赞美目光,目光转了转,启唇,仿佛在说一件寻常的不能再寻常的事:“我最快的速度就是在十五分钟之内清理十条尸体。” “”苏烟觉得有乌鸦在她的脑门上飞过,这沈祐,还要不要吃饭了。 沈祐很给力,把菜几乎全清光了,苏烟知道他不是饿,他只是单纯的给自己捧场罢了。但沈祐这一招无疑让苏烟觉得很受用,看着自己喜欢的人把自己做的菜全吃光光,这对于女人来说,也是一种满足感以及成就感。 而饭后当苏烟想收拾碗筷的时候,沈祐却抢了去,说他来洗。 在部队呆习惯了,总觉得不能光收获不付出,手动口动,手停口停。 他吃了苏烟做的饭,理所当然碗应该由他来洗。 苏烟先是怔了一下,之后明白这是沈祐在部队被训练出来的惯性之后,笑了笑:“我突然很喜欢你这个职业。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