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这就要说到党争之事了。 ②东林、阉党之争。 与其说党争,不如说是阉党单方面对东林的追杀(因为天启六年了这个时候)。 要说党争,就得往前说说。 歙县这地界,再往前,出了个牛逼人物——汪文言。 大家感兴趣可以去搜搜,我在这里再写,字数就有点太多了。 总而言之,他是东林一期之中的关键人物。 魏忠贤曾经以他为着手点,通过《封疆通贿案》掀起对杨涟的攻击,最终将东林党一网打尽。 那些说魏忠贤救国的要搞明白一个事实。 一直到天启四年、天启五年,魏忠贤才真正扫除东林,执掌大权。 我看到有人把整个天启年间成功的事就归给魏忠贤,失败的事情就归给东林,就想笑。 这些人,连魏忠贤上位的时间都说不清楚。 ——有没有可能,真正在这后面,推动事情前进的,是天启呢? 算,最近受弱智言论攻击,一肚子气。 重新说回来罢。 再联系前文所提,令子吴继序同汪时胤在内看书,再加上不拆毁书馆一事。 那么真相就浮出水面了。 为什么吴养春花钱给到冯铨没用,给到田尔耕也没用? 因为魏忠贤就是把他当东林在扫。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,魏忠贤在东林同志录中,称吴养春为赀郎武弁山人,又称之为东林钱库。 ③阉党救国?救个屁! 我不理解很多人读明末,为什么代入的是皇帝,是阉党。 你想象一下,你在家里好好坐着。 突然本地有个人犯事了,于是一堆锦衣卫涌过来。 而且这些锦衣卫很多都是无赖,一听出外差,赶忙贿赂来买一个一起出差的名额。 那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? 我也认为当地的商人、士绅在背后推波助澜,煽风点火。 但这些锦衣卫就不该死吗? 莫名其妙的,现实里又没当过什么大官(我也是),何以如此喜欢代入阉党和特务派系。 事实上,当一个明朝的士人,选择了风评不好的阉党。 在全心全力去做皇帝想做的事之时,肯定也会为自己捞足好处。 用这种特务政治,就想用霜之哀伤对敌一样,一边砍敌人的血条,一边扣自己的血条。 而事实上,事情并不是没有更好的方法的。 更何况魏忠贤也没收商税,他还免了陕西的商税呢。 他又不是什么阶级代表,他就是照顾自己派系的人,打压其他派系的人,全心全意完成皇帝的旨令而已。 莫名其妙就被塑造成能收税的代表了。 魏忠贤掌权的几年,太仓岁入从900万两,一路下滑到了360万两。 等崇祯登基后,才又恢复到800万两。 这就是阉党救国?! ④最后,整个大明中没有一个是无辜的。 比如这个故事里的吴养春,看起来非常无辜。 但其实又哪里无辜了呢?行使贿赂,隐瞒田地,甚至可能有迫害宗族等举(这个不一定)。 只能说,明朝延续到1627年这个时候。 官是狗屎、商是狗屎、儒生是狗屎、胥吏是狗屎、皇帝和宗室更是屎中屎。 哪怕孙传庭,做知县的时候,估计也是收常例银的,因为史书没说他不收哈哈。 一般来说有不收的,都会大书特书,例如这个故事之中的徽州知府石万程。 他后来崇祯年起复去当常州知府的时候就不收。 (崇祯反而是挺好一个人,从这个角度来说,可惜了。) 大部分人都在屎坑里浸泡着,谁也别说谁。 相较而言,一期东林反而是有那么一点浪漫主义色彩的。 左光斗、杨涟确确实实在做一些事情。 当然…… 二期东林就开始有点扯淡了(指复社那批,聚集了几千人的)。 但二期东林之中,其实也孵出了顾炎武、王夫之这样的角色,不是吗? 我这本书里,孙传庭也是个地主,黄立极也收钱,薛国观也不一定是个圣人,卢象升还是黄立极的门生,这些后面慢慢都会写到。 祖大寿贪中贪,曹文诏也是贪贪贪。 只是主角吹起了号角,最身边的人,总归要装一会的。 主角的火力辐射范围,道德底线总要比整个大明高一些的。 我已经打算找个章节,砍死个重要人物了,只是暂时没想好砍谁…… 你们有不喜欢的人物可以推荐一下,我后面拿他当打老虎打一打。 别砍高时明就行,高时明是确实还行的。 主角在这个屎坑里,说实在的,要去杀杀杀改革,说不定整个天下先崩盘了。 如果去走传统帝王,如同张居正那样的新政,估计也是很难办到。 不是能力不行,而是时间不允许,留给主角的时间也就10年。 1637年全面天灾来临之前,搞不定,直接去南海练游泳吧。 说不定还能写本书叫北美1637哈哈。 说白了,只能是一点点淘换利益群体,不断拉多数人,打少数人,慢慢澄清风气罢了。 这也是我为什么非要先建设京师的原因。 要把京师打造成一个“儒家圣地”,让他们看到天下是可以变成这样的。 用先进的卫生文明城市去冲击他们的观念,增强对“好人”的吸引力,和对“坏人”的压制。 (当然这只是手段之一,还有很多乱七八糟手段一起上才行。) 让来过京师的人,再回去自己的家乡,就像从中国回去印度一样! 说实在的,眼皮底下的京师如果治不了,也别想着治大明了。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,诚如是也。 唉,就写到这里。 最近流量不知道哪里来的,每天1000+收藏,动不动就冒出几个人来骂我。 我每天各种找史料,各种看论文,结果要被这些一本史书都没看过的人骂,真是服了气了。 我这人,最厌蠢,实在是憋了一股子火,各位见谅。 【本章免费,也不算本月更新字数】 第(3/3)页